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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消防安全、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
2013-6-24
各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员:
近期已进入高温季节,各类消防安全、生产安全事故频发,严重影响到企业及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,为更好的保护企业及人民的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《中华人民国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要求,即日起各企业要以“生命至上,安全第一”为宗旨,认真履行职责,做好各项消防安全、生产安全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1.各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、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,需在每日上班前、下班后对保障生产安全的设备、设施进行检查,工作期间对隐患突出、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加强巡查,发现隐患立即整改,并做好书面记录。
2.各企业要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、消防器材配备完备、配电箱加盖,电线穿管确保无裸露。
3.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,企业自身无法落实整改的,请及时向辖区派出所、镇安管中心上报,不得隐瞒。
联系人:顾林弟 联系电话:13701932853
练塘镇消防安全、生产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练塘工业园区
2013年6月24日
附件:
沪青消防委办〔2013〕7号.doc
近期已进入高温季节,各类消防安全、生产安全事故频发,严重影响到企业及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,为更好的保护企业及人民的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《中华人民国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要求,即日起各企业要以“生命至上,安全第一”为宗旨,认真履行职责,做好各项消防安全、生产安全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1.各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、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,需在每日上班前、下班后对保障生产安全的设备、设施进行检查,工作期间对隐患突出、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加强巡查,发现隐患立即整改,并做好书面记录。
2.各企业要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、消防器材配备完备、配电箱加盖,电线穿管确保无裸露。
3.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,企业自身无法落实整改的,请及时向辖区派出所、镇安管中心上报,不得隐瞒。
联系人:顾林弟 联系电话:13701932853
练塘镇消防安全、生产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练塘工业园区
2013年6月24日
附件:
沪青消防委办〔2013〕7号.doc